2020年04月10日09时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

象山县气象台2020年4月10日9时23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:受暖湿气流影响,目前我县沿海地区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并将持续,请注意防范。

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
来源中央气象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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